信息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3日 |
一、建筑与装饰工程 1.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中“1-42 房心回填土”的适用范围为哪些?适不适用于地下室内回填土? 答: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中“1-42 房心回填土”适用于无地下室工程的室外设计地坪以上,首层地面垫层以下室内部位的土方回填,不适用于地下室室内土方回填。 2.依据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钢筋桁架楼承板如何执行? 答:钢筋桁架楼承板按照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说明第六条二款:“钢筋桁架楼承板执行压型钢板子目”执行,需将“6-19压型钢板”子目中主材“热轧钢板楼板 δ6mm”替换为设计要求的“钢筋桁架楼承板”。“钢筋桁架楼承板”为工厂成品构件,材料费中应包括底板钢板及与之一体化成型的钢筋,现场制作、安装的钢筋另行计算。 3.依据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明框玻璃幕墙体系中的金属压板与扣盖执行什么子目? 答:明框玻璃幕墙体系中常规的金属压板与扣盖应分别按照材质执行“12-262 型钢龙骨”或“12-263 铝合金龙骨”子目。 4.依据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金属栏杆工厂制品中已包括了一体化成型的金属扶手,扶手还需另执行子目吗?栏杆计算工程量时,高度如何计取? 答:依据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金属栏杆工厂制品中已包括了一体化成型的金属扶手,扶手无需另执行子目。计算栏杆工程量时,栏杆高度从安装部位的结构上表面算至扶手顶面。 二、通用安装工程 5.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中规定“竖直通道电缆敷设时,执行相应子目,但人工工日乘系数 1.3”,本条中的“竖直通道”是指什么?竖直通道敷设电缆是否区分有无楼板、层高及敷设方式? 答:竖直通道是指强电井等需垂直敷设电缆的场所。竖直通道敷设电缆不区分有无楼板、层高及敷设方式。 6.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电缆敷设子目是否包括有限空间作业措施? 答:不包括,需根据施工方案另行测算,列入安全文明施工费。 7.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插座暗装区分单联及双联,如何区分单联及双联? 答:单联插座指能接入一个插头的插座,双联插座指能接入两个接头的插座,例如双孔插座或三孔插座为单联插座,五孔插座为双联插座。 8.依据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计算风管长度时,当竖向风管和水平风管相交时,是否按照竖向风管的中心线和水平风管的中心线相交点计算?还是以接边计算? 答:按照竖向风管的中心线和水平风管的中心线相交点计算。 9.依据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保温风管与支架间的垫木是否需要单独计量? 答:安装不需要单独计量,已包含在支吊架安装工作内容中,但垫木主材消耗量需另行计算。 10.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第九册消防工程中钢管(沟槽连接)子目是否包含管件安装工作内容? 答:钢管(沟槽连接)子目包含沟槽直接头安装,弯头、三通、四通等管件安装需单独执行管件安装相应子目。 11.依据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执行第十册给排水 采暖 燃气工程防水套管安装子目时,是按照主管道规格执行还是套管实际规格执行? 答:按照主管道规格执行。 12.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第十册给排水 采暖 燃气工程室内塑料管安装子目是否包含钢塑转换接头安装及材料用量? 答:室内塑料管安装子目包括钢塑转换接头的安装,但转换接头主材消耗量需另行计算。 三、市政工程 13.2021年《市政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第四册管网工程第十一章非开挖施工中第一节顶管工程11-66至11-78 泥水平衡顶进子目材料中“17010018-1 钢管”的作用是什么? 答:泥水平衡顶进子目材料中“17010018-1 钢管”的作用是进出泥浆管。 四、园林绿化工程 14.依据2021年《园林绿化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第二章苗木规格与种植穴(坑)、槽对照表确定掘苗土球规格时,若苗木的胸径与树高不对应,以哪项为准? 答:以胸径对应土球规格为准。 五、费用指标 15.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执行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和〈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的规定〉的通知》(京建法〔2021〕11号)规定,在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预算消耗量标准》未包括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北京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了相应费用指标的,其费用应依据基准期的费用指标自主测算,合理确定,但不得低于相应费用指标的中间值。请问:执行2021年《预算消耗量标准》的子目时,按设计要求补充的主材或设备是否作为按《北京工程造价信息》费用指标的中间值计算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及利润基数?2021年《预算消耗量标准》中没有相同或类似消耗量子目的,编制人自行补充的子目中列出的材料是否作为上述费用的计算基数。 答:按《北京工程造价信息》费用指标的中间值计算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及利润时,2021年《预算消耗量标准》子目中列出的材料,作为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及利润的计算基数;未列出的材料则不作为计算基数,例如:执行2021年《园林绿化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种植工程子目时,按设计要求补充的苗木主材不作为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及利润的计算基数。另外,2021年《预算消耗量标准》中没有相同或类似消耗量子目的,编制人自行补充的子目中列出的材料应作为上述费用的计算基数。 16.依据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工程定位复测费用如何计价? 答:工程定位复测费属于现场管理费的组成内容,需根据相应措施方案和市场价格测算确定。测算方法可参考《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费用项目市场化计价案例指引》现场管理费的相关内容。 17.建筑物内安装工程、室外管道工程及市政电力工程的工程水电费与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如何执行《北京工程造价信息(建设工程)》费用指标? 答:建筑物内安装工程工程水电费与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包含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相应指标中,无需单独计算;室外管道工程及市政电力工程工程水电费与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可依据市政工程相应费用指标计算。 |